个人信息处理政策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本多通信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认识到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将根据以下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对本公司的客户、商业伙伴和员工(包括参加本公司招聘活动的人员及离职人员等)(以下统称为“客户等”)的个人信息进行妥善处理。

 

・本公司将在您同意的范围内获取和使用个人信息,并告知您使用目的和我们的联系方式。

・本公司不会以可能鼓励或诱导非法或不正当行为的方式使用所获取的个人信息。

・本公司将在每个处理个人信息的组织中设置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对信息进行妥善管理。

・为了防止对个人数据的未授权访问,以及个人数据的丢失、破坏、篡改和泄露,本公司将对个人数据进行安全管理,努力确保和提升安全性,并纠正安全方面的问题。

・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个人数据,除非事先得到客户等的同意或法律允许。

・本公司向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或接收个人数据时,将正确履行法律规定的检查和记录义务,除非法律规定不需要检查和记录。

・本公司将教育员工了解个人数据的重要性,妥善处理个人数据,并在要求员工处理客户等的个人数据时,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监督,以确保客户等的个人数据安全。

・本公司将个人数据委托给第三方处理时,会进行适当的监督,以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

・当客户等联系本公司负责人要求查询自己的个人数据等时,本公司将采取妥善的处理方式。

・当发生个人数据泄露事故时,本公司将在合理的范围内迅速采取行动,以尽量减少损失,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本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制定日期:2022年1月5日

最终修订日期:2023年5月31日

本多通信工业株式会社

代表取缔役社长  樫尾欣司

 

个人信息处理政策

  •  
  • Ⅰ. 个人信息等的获取和使用目的

     

  • 本公司收集的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工作单位信息(所属公司名称、所属部门名称、职务、住址、电话(传真)号码等)、性别、信用卡信息

  • 本公司网站的访问日志(IP地址、Cookie等)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信用卡信息将经由结算代理机构提供给信用卡公司,本公司不会保管信用卡信息。

此外,客户输入的信用卡信息在经由结算代理机构传送给信用卡公司之前,在所有路径上均采用SSL加密方式传输。

 

1. 客户和业务合作伙伴的个人信息

 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会将客户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1)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邮寄广告等方式提供信息

(a) 提供关于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公司经营商品和服务的建议,以及其他信息(包括发送商品目录等)

(b) 提供关于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公司经营商品的修理、支持、维护建议,以及其他信息

(c) 提供关于宣传活动、博览会和文娱活动的信息

(2)发送商品

(3)客户服务

(a) 回应、确认和记录客户的疑问咨询

(b) 应对、确认和记录修理、支持、维护工作

(c) 回应交货期和各种调查请求

(4)商品开发

(a) 关于商品开发的问卷调查

(b) 向配合问卷调查的客户发送奖励等

(c) 制作统计资料

(d) 问卷汇总、分析

(e) 新商品的规划

(5)培训和研讨会

(a) 学员注册和履历管理

(b) 培训和研讨会的参加指南

(6)利用访问日志(IP地址、Cookie等)对本公司网站的提供服务情况和访问情况等进行分析

  • (a) 展示最佳网站,提升服务质量

    (b) 对客户输入的信息进行临时管理

    (c) 网站访问情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

      ※这些信息不会被用于获取客户个人信息

(7)其他

(a) 与客户进行商业洽谈、协商和沟通等

(b) 对参观本公司设施、设备等的人员进行预约管理和履历管理

(c) 向客户的负责人提供信息,进行沟通等

(d) 实施客户委托的业务

        •  

2. 参加本公司招聘活动的应聘者(包括应聘实习生)、离职者的个人信息

(1)用于向应聘者提供信息、与应聘者取得联系、其他与招聘录取相关的活动

(2)向离职者提供信息、与离职者取得联系等

 

 

Ⅱ. 提供和共同使用个人数据

 

1. 除以下情况外,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等的个人数据。

(1)客户等对此同意时

(2)法律法规要求时

(3)为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所必需,且难以取得客户等的同意时

(4)在实现使用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委托处理全部或部分个人数据时

(5)因合并或其他原因移交业务过程中需要提供个人资料时

(6)国家机构或地方政府或受其委托的人员执行法律规定事务时所必需,且获得客户等的同意可能会妨碍该事务执行时;

 

2. 本公司可在实现使用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按照下述方式,共同使用上述个人数据,包括:完成集团经营管理业务、向客户等提供商品和服务等,以及做出此类决策判断等。

(1)共同使用的个人数据项目:上述Ⅰ规定的个人信息(数据)

(2)共同使用者的范围:美蓓亚三美株式会社、美蓓亚三美集团各公司(有关美蓓亚三美集团各公司的信息,请参阅本页)和安昙野本多通信工业株式会社(本公司的关联公司)

(3)共同使用者的使用目的:上述Ⅰ规定的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4)负责管理个人数据的企业:

  名  称:本多通信工业株式会社

  地  址:日本东京港区东新桥1丁目9-3

  代表人:樫尾欣司

 

Ⅲ. 安全管理措施相关事项

 

 

本公司将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以防止个人数据(包括我们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的个人数据,以及我们打算将其视为我们所掌握的个人数据的个人数据)泄露、丢失或损坏。此外,还将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员工和承包商(包括分包商等)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监督。个人数据安全管理措施的具体规定已在《个人信息处理规范》中单独列出,其主要内容如下: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等的制定)

・为确保正确处理个人数据,本公司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及本《关于个人信息处理》,内容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措施相关事项”、“个人信息查询窗口”等。 

 

(完善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规章制度)

・针对个人信息的获取、使用、保存、提供、删除和销毁等各个环节制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规范》,内容包括:处理方法、责任人/负责人及其任务等。

 

(组织方面的安全管理措施)

・设立了个人数据处理事务责任人,明确了处理个人数据的员工以及这些员工处理的个人数据范围,并建立了在发现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个人信息处理规范》的事实或迹象时向事务责任人报告的联络机制。

・定期对个人数据处理情况进行自查。

 

(人员方面的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处理个人数据的注意事项,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

・就业规范中记载了关于个人数据的保密事项。

 

(物理方面的安全管理措施)

・在处理个人数据的区域,对员工实施出入管理,对携带的设备等进行限制,并采取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查阅个人数据。

・本公司已采取措施防止记录个人数据的电子媒体被盗或丢失等。此外,原则上禁止携带相关电子媒体等(包括在工作场所内移动),并已采取措施确保个人数据不易泄露和被窃取。

・在个人数据销毁环节,采取了相关措施,以确保销毁后的数据不易被恢复。

 

(技术方面的安全管理措施)

・实施访问控制,限定负责人和所处理的个人信息数据库等的范围。

・已引入相关机制,确保个人数据信息处理系统不会出现外部未经授权的访问或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

 

(对外部环境的把握)

・本公司在外国处理个人数据时,将在了解外国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等的前提下,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对个人数据进行安全管理。

 

  • Ⅳ. 关于所持个人数据的披露、更正、停止使用等

     

关于本公司所持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通知、披露、更正、增加、删除、停止使用或清除的申请手续流程如下。

 

1. 希望本公司对①姓名(假名)、②邮件地址、③住址、④所持个人数据进行“使用目的通知”、“披露”、“更正等”、“停止使用”等时,请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下面记载的咨询窗口提出申请。

2. 本公司收到上述申请后,会向申请者本人发送“手续指南”、“申请书”。

3. 请填写申请表中的必要事项,连同申请者本人身份证明文件一起邮寄至本公司。

4. 本公司将在确认所提交文件的内容及申请者本人身份信息后进行处理。此外,如果不能按申请内容进行处理时,本公司会告知原因。

5. 本公司向申请者通知所持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及披露个人数据时,可能会收取相关手续费用。

 

Ⅴ. 个人信息处理企业

 

  • 名  称:本多通信工业株式会社

    地  址:日本东京港区东新桥1丁目9-3

    代表人:樫尾欣司

 

 

Ⅵ. 关于个人信息的咨询窗口

 

 

如果您对本公司处理客户等的个人信息有任何疑问、不满或其他问题,以及希望本公司披露、更正或停止使用所持个人数据时,请通过以下窗口与我们联系。

  •  

本多通信工业株式会社 总务组

日本东京港区东新桥1丁目9-3

TEL:+81-3-6752-1520  E-Mail:htk_soumu_t@htk-jp.com

 

Ⅶ. 其他

 

为了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或为了应对法律和其他规范的变更, 本公司可能会对基于本多通信工业株式会社《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公布事项、披露等手续进行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制定日期:2022年1月5日

  • 最终修订日期:2024年6月18日

    本多通信工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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